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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实验室设立人才基金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实验室研究平台作用,鼓励中青年学者在本实验室重点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2. 凡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部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携带课题进入本实验室工作的中青年科学工作者,实验室为其提供免费仪器设备使用(药品及其他消耗材料除外)。
3. 校外研究工作者可以根据学校有关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办法,申请客座研究人员身份。本实验室将根据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必要的住房补贴、交通费补贴等。
4. 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研究工作,论文发表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定的奖励期刊(非本校主办)上,且第一完成单位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部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将支付300元奖金。
5. 凡在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符合实验室方向,非科普),标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部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资助出版”。实验室将根据著作的内容,资助5000-10000元;省部级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实验室资助3000-6000元。
6. 凡受到本实验室奖励、资助的论文、著作,经费报销时需出示论文、著作的样稿,正式出版后要给实验室交3份原件作为档案保存。论文、著作由实验室组织的专家组认定。
7. 本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解说权归本实验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部环境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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